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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及《****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26〕7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2025年12月31****机关名义制定发布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