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绿色低温仓储设****公司1号仓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绿色低温仓储设****公司1号仓库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加盖单位公章)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加盖单位公章)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单层仓库建筑,总建筑面积830.73平方米,仓容2000吨及绿色低温仓储配套设施建设。建筑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1层;建筑总高度8.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319.37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周琳秀(注册编号:桂245****04374;身份证号:452124********068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温镜机(身份证号:450125********001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企业业绩:**县绿色低温仓储设****公司1号仓库工程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和****县****公司的联合体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56.38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林子富(注册编号:桂245****17627;身份证号:450411********05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耀兰(身份证号:452124********152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企业业绩:(1)******公司建设制药厂的项目-中试检验车间工程;(2)******公司建设制药厂的项目-制药车间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33.29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覃伟龙(注册编号:桂245****55136;身份证号:452124********031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春晴(身份证号:450122********4024)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企业业绩:无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95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