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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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合同

一、合同编号: CSHT-****-A-2026-2

二、合同名称: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区海德三道2050号

联系方式:075****71651

供应商(乙方):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市深汇通****公司)

地 址:********社区后海大道27号东南贸大厦301、401

联系方式:135****83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50.08

合同金额: 256.07500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第一条 服务内容调整 1.1 各方均明确同意取消原合同第一条第1.2款第2项“法定节假日(含调休周末,全年约29天):全区值班人员(约65人),提供早、中、晚三餐保障”之服务需求;原合同第一条第1.1款第2项服务内容中“节假日值班供餐保障”相应不再纳入乙方包干服务范围,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需再为甲方提供节假日值班供餐保障的服务。 1.2 原合同第一条第1.2款第3项应急场景供餐安排,以及甲方临时性加班用餐时乙方须无条件调配人员予以保障、相关增量费用据实另行结算等约定,不受本条调整影响,继续按原合同执行。 第二条 合同价款调整 2.1 各方同意对原合同第五条第5.1款包干价覆盖范围中“常规节假日值班供餐”部分相应核减,即将原合同第五条第5.1款合同总价由人民币2,560,750.08元(大写:贰佰伍拾陆万零柒佰伍拾元零捌分)调整为人民币2,473,750.08元(大写:贰佰肆拾柒万叁仟柒佰伍拾元零捌分),本次调减金额为人民币87,000元(大写:捌万柒仟元整),此金额参照该部分服务内容预算金额,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履行。 2.2 原合同第五条第5.4款付款节点中,首期款人民币870,655.03元、中期款人民币1,000,095.05元保持不变,按原合同约定继续执行;甲方应付的尾款金额仍按原合同约定方式结算,本次调减的人民币87,000元由甲方在支付时直接从双方核算的应付尾款中扣减,结算总价以本协议第2.1条款中确定的调整后的合同总价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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