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鲤2023-17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投融资**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市鲤2023-17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投融资**(招标编号:****)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需要补充通知的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点2.2.4(4)工程总承包部分业绩评分标准增加: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在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起的前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含有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注: 1.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机关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3)“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业绩不计。 (4)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5)其他要求:①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须提供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须提供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文件,及该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定或认定办法的文件材料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②其中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面积指标仅指单体建筑面积,并非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15000平方米及以上。若单体建筑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该单体建筑(地上或地下部分)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满足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2. 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 (1)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2)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到的指标参数与第1项证明材料中的同一指标参数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与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其业绩不计。 (3)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第1项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还须附上上述平台网站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点 2.2.1 工程总承包部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修改为:
| 工程总承包部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2分 承包人建议书: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 工程业绩:4分 资 信:4分 合 计:100分(权重K1=92.5%) 其他:100分(权重K2=7.5%) 工程总承包部分分值的总分100分,其权重K1=92.5%,其他因素部分分值的总分100分,其权重K2=7.5%. 投标人总得分=工程总承包部分得分*权重K1+其他因素部分得分*权重K2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
3、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节商务文件 七、投标人自估得分情况表修改为:
| 评审内容 |
得分理由和所提交证明得分 资料 |
自估得分(分) |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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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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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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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施工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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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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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因素 |
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