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山澜景苑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区转塘街道之江路118号501室 联系人:刘叶成 电话:158****4031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上**市民街200号圣奥中央商务大厦26楼 联系人:王肖艳、孙乐 电话:181****1737 | |||||
| 标段(包)名称: | 山澜景苑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49****1001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装修项目业绩;业绩说明: (1)通过专业分包承接的装修工程,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分包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分包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④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分包证明(须体现的关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装修专业工程施工金额、装修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名称,若未体现全部关键信息,该分包证明文件不予认可;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附的格式),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中的施工单位)自行施工的装修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 (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④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未分包证明(须体现的关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装修专业工程施工金额、施工单位名称,若未体现全部关键信息,该未分包证明文件不予认可;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附的格式),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业绩中的施工单位至多为一家。) (3)单独的专业装修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合同、③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注:单独的装修专业项目指建设单位独立发包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发包的装修工程)。 (4)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等形式共同承接的装修专业工程、包含装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要求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②合同、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④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中各施工单位的分工和工作比例或规模)、⑤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须体现的关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承接的工程内容、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装修专业工程金额,若未体现全部关键信息,该证明文件不予认可;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附的格式),多个证明材料就业绩金额存在不一致的按金额最低的认定;上述①②③④⑤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上述业绩说明(1)、(2)、(3)、(4)以外的业绩类型不予认可。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8 _____。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3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_____。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 | 52,584,631.00元 | 13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夏光辉 | 注册建造师;豫141********04106 | 无 | ||
| ****公司 | 52,938,814.66元 | 13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冯利兵 | 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141********01013/豫**B(2023)****837 | 无 | ||
| ****集团有限公司 | 52,215,350.00元 | 13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董志颖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B证/高级工程师;浙133********00425/ 浙建B(2017)****436/ G****412310 | 无 | ||
| ****公司 | 52,307,827.00元 | 13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金献 | 一级建造师;浙133********33695 | 无 | ||
| ****公司 | 52,718,629.00元 | 13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屠满达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133********00739 | 无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公司 | 未同步提供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前附表10.1款 (1)资格审查内容:⑥条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3至2026-10-26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评标时间: | 2026-10-23 09:30:00 | 评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远程异地评标工位(虚拟工位) | |||||
| 行政监督机构: | ****住建局 | 电话: | 0571-****3520 | |||||
| 信息来源: |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3 19:35: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