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6-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低空安全设备租赁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低空安全设备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本级)
地 址: **市**区**路4018号大院
联系方式:0755-****413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益田路48号信息枢纽大厦
联系方式:133****98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低空安全设备租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618
合同金额: 3086.6618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11月2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7
九、其他补充事宜:第一条 将原合同第【十五】条付款方式第【1】款约定的“【合同签订生效后,设备到达指定地点测试正常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日内,****银行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人民币贰仟壹佰陆拾万零陆仟陆佰叁拾贰元陆角整(¥****6632.60)】”调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设备到达指定地点测试正常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日内,****银行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叁万叁仟叁佰零玖元零角零分整(¥****3309.00)】”。 第二条 将原合同第【十五】条付款方式第【2】款约定的“【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且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日内,****银行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玖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捌拾伍元肆角整(¥****985.40)】”调整为“【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且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已支付款项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日内,****银行账户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除本变更协议进行的修改外,原合同其他内容应维持不变并继续有效。本变更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协议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