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5378- ****批发城5A5292号等20间商铺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出租
交易品种:农村集体经营资产出租
流转期限方式:非固定期限
流转期限:--至2030-01-31
公告日期:2026-11-05
报名状态:进行中
交易面积:10平方米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020-****0535、020-****0834
交易机构联系人:黄先生、丘先生
挂牌时间:2026-11-06 00:00:00到2026-11-16 17:00:00
项目位置:--
交易底价:26400 元/年/宗
基本信息
业务类型:标准流程
交易品种:农村集体经营资产出租
项目名称: ****批发城5A5292号等20间商铺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区域:**省**市**区沙东街沙东
组别:--
项目位置:--
总面积/数量:297.2平方米
预估总金额:****644元
交易方式:出租
交易标的物汇总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物编号 标的物类型 交易面积/数量 单位
| 1 |
5A5292 |
-- |
商业 |
19.5 |
平方米 |
| 2 |
5A5298 |
-- |
商业 |
13.4 |
平方米 |
| 3 |
5A5303 |
-- |
商业 |
14.8 |
平方米 |
| 4 |
5A5318 |
-- |
商业 |
13.5 |
平方米 |
| 5 |
5A5319 |
-- |
商业 |
13.6 |
平方米 |
| 6 |
5A5326 |
-- |
商业 |
12.8 |
平方米 |
| 7 |
5A5327 |
-- |
商业 |
13 |
平方米 |
| 8 |
5A5328 |
-- |
商业 |
13.1 |
平方米 |
| 9 |
5A5329 |
-- |
商业 |
12.8 |
平方米 |
| 10 |
5A5332 |
-- |
商业 |
12.9 |
平方米 |
| 11 |
5A5333 |
-- |
商业 |
13.2 |
平方米 |
| 12 |
5A5369 |
-- |
商业 |
33.7 |
平方米 |
| 13 |
5A5372 |
-- |
商业 |
10.7 |
平方米 |
| 14 |
5A5373 |
-- |
商业 |
8.3 |
平方米 |
| 15 |
5A5377 |
-- |
商业 |
7.9 |
平方米 |
| 16 |
5A5378 |
-- |
商业 |
10 |
平方米 |
| 17 |
5A车道113 |
-- |
商业 |
10 |
平方米 |
| 18 |
仓1 |
-- |
商业 |
34 |
平方米 |
| 19 |
北仓303 |
-- |
商业 |
15 |
平方米 |
| 20 |
北仓403 |
-- |
商业 |
15 |
平方米 |
项目描述:(一)资产名称:****批发城5A5292号等20间商铺
(二)资产类型:商铺
(三)资产面积:详见《****批发城B009A号等120间商铺出租信息列表》
(四)项目所在位置:**市**区濂泉路21号
(五)消防验收情况: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证照
(六)产权情况:无产权证;土地所有权人:****集团有限公司;房产所有权人:****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现状:空置
流转用途:****商铺,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坐标拐点:--
附属设施:--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集体
权利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否
承包权人:****
经营权人:--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有效期:--至--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权属标的:标的1:5A5292,标的2:5A5298,标的3:5A5303,标的4:5A5318,标的5:5A5319,标的6:5A5326,标的7:5A5327,标的8:5A5328,标的9:5A5329,标的10:5A5332,标的11:5A5333,标的12:5A5369,标的13:5A5372,标的14:5A5373,标的15:5A5377,标的16:5A5378,标的17:5A车道113,标的18:仓1,标的19:北仓303,标的20:北仓403
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联系人:邱妍
联系电话:020-****0389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5A5378
标段编号:****-016
交易方式:出租
标段描述:(一)资产名称:****批发城5A5378商铺
(二)资产类型:商铺
(三)资产面积:详见《****批发城B009A号等120间商铺出租信息列表》
(四)项目经营用途:****商铺,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五)项目所在位置:**市**区濂泉路21号
(六)消防验收情况: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证照
(七)产权情况:无产权证;土地所有权人:****集团有限公司;房产所有权人:****集团有限公司
(八)项目现状:空置
竞价方式:线上多次竞价正向
交易面积:10平方米
交易底价:26400 元/年/宗
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汇款支付(系统核对)
标的物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物编号 标的物类型 交易面积/数量 单位
| 1 |
5A5378 |
-- |
商业 |
10 |
平方米 |
流转期限方式:非固定期限
流转期限:--至2030-01-31
项目价款支付说明:(一)竞价阶梯:100元/年。
(二)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除缴纳租金外,承租方需要每月缴纳卫生费、消防费、治安费合计200元/间/月,综合管理费270元/间/月;商铺****商铺当月电表读数核算,用电单价随供电部门调整。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三)项目交付方式:按商铺现状交付。委托方在《租赁合同》约****商铺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租赁合同》,确认商铺及附属设施现状、水电表读数等;具体交付时间、条件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缴纳:
各意向方****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账号。
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意向方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将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竞投项目)
专用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天阳支行
2.交易保证金处理: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农交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若意向方被确认为成交方,农交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并在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内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款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不足部分,成交方须在签署合同前向委托方补足;扣除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外超出部分,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意向方被确认为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下列任一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农交所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1)意向方被确认为成交方后,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在竞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2)成交方应按照约定向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
(3)成交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必须使用在报名注册账户内添加的、意向方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
(2)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意向方承担后果。
标段补充说明:(一)转租:
1.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租赁的物业。如确需转租,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补充合同,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物业,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委托方所有。
2.如承租方经委托方同意进行转租,承租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本合同规定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
(2)负责转租期间的管理工作(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
(3)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委托方的承租期限;
(4)转租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5)转租合同应列明“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或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终止”。
(6)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委托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业。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及转租合同保证金归委托方所有。在转租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委托方存档,否则作承租方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物业。
(7)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8)负责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
(二)其他事项披露:
1.如租赁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则委托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的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委托方支付补偿或赔偿,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委托方、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署《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租赁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承租方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承租方一旦违反责任书,视为严重违约,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物业,并没收保证金,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须按相关管理法规要求领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消防等相关证照,并自行负担办理证照所需费用,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
4.不得改变租赁物业结构或增设构筑物,如确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需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合法合规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且不得对物业结构构成影响,否则视作承租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偿收回出租物业,并赔偿由此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承租方须保证施工安全,因施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5.本项目物业仅用于经营服装零售、批发,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用途,如确需改变,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登记后方可变更。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偿收回承租物业,承租方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委托方按供电部门每月发布的月度用电价格计收电费, 如遇政府相关部门实行电价调整时,****政府供电部门调整的价格幅度作相应的调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在次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一次性缴清给委托方,承租方不能按时一次性缴足上述费用,视为承租方违约。
7.具体未尽事项,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详见附件)。
受让方受让条件:(一)准入条件
1.意向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2.意向方必****交易所农村产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3.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需上传的资料(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扫描件或照片)
1.意向承租方为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指模(或照片)。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双方手指模)。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为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的,须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户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双方手指模)。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农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方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农交所有权取消意向方已取得的竞投资格。
是否有免租期:否
优先权规则:无优先权
交易保证金:5000元
服务费:按比例收取
服务费收取规则:按首年租金计算收取
服务费收取说明:本项目委托农交所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费在成交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农交所直接从交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商铺成交价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的1%向成交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
是否变化付款金额:否
评估信息
是否必填:否
评估机构:**君和鑫土地房****公司
评估值:--
评估日期:2026-08-19
评估标段:--
评估标的:--
评估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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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