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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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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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小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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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11-0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小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30时,现变更为2026年11月27日09:30时(**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形式不变。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4年11月19日起(含)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承接过食材配送、食堂食材供应等同类服务业绩,每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8分。现变更为投标人近3年(2023年11月27日起(含)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承接过食材配送、食堂食材供应等同类服务业绩,每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8分. 3、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6日14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8588,供应商须按《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办理CA数字证书,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可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响应)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可选择自行携带电脑及CA证书进行解密,也可选择由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解密时间;若供应商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限解密、提交最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请各供****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进行单独通知。 8、评审过程中,评标辅助功能将会筛查出下载文件或递交文件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供应商最好记录下载文件和递交文件的IP地址,被筛查出后,****委员会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澄清和说明。****委员会认定是否围标串标。 电子标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37号
联系方式:024-****0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省**市**区国际软件园F9(203)
联系方式:024-****7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松
电 话:024-****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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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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