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共有3条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登记类型 收费标准 减半 免收 只收取工本费 收费依据 备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取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 税务总局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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