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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市**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03月2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中第“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原内容为: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现更改为: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是否远程抽取原为“ √否”,现更改为“√是”。标书代写
3、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进行更改,请潜在投标人按新的合同条款执行。
4、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请投标人下载新的清单制作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现更改为: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和清单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7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450********215****1001]**市**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