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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南国东路以南地块项目二期 | ||
| 澄清 |
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南国东路以南地块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南国东路以南地块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7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7月2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P42 资信标评分标准(20分)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表彰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 1、获得过国家级诚信类或先进类或优秀类企业(单位)表彰情况的,每个年度表彰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获得过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诚信类或先进类或优秀类企业(单位)表彰情况的,每个年度表彰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1)以上表彰仅限企业(单位)类表彰,不包括工程项目类表彰。(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公示文件)的扫描件、网上公布截图、颁发机构官网网址链接,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如投标人****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协会在**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n/gsxt/newList)登记情况的查询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4)投****集团****公司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项目部)获得的表彰不予计算得分。(5)以下表彰不参与此项得分:①国家发明或专利类;②高新技术企业类;③科学技术类;④著作权类;⑤主编过行业标准类;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等级类或绿色节能环保施工技术类;⑦三维数字化应用类;⑧社会公益或卫生安全或疫情防控或企业团建类获奖或表彰;⑨工程项目表彰,QC小组活动或成果、****小组;⑩信用评价类不得分;(6)表彰处于公示阶段,不得分。标书代写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表彰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1、获得过国家级诚信类或先进类或优秀类企业(单位)表彰情况的,每项表彰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获得过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诚信类或先进类或优秀类企业(单位)表彰情况的,每项表彰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1)以上表彰仅限企业(单位)类表彰,不包括工程项目类表彰。(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公示文件)的扫描件、网上公布截图、颁发机构官网网址链接,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如投标人****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协会在**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n/gsxt/newList)登记情况的查询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4)投****集团****公司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项目部)获得的表彰不予计算得分。(5)以下表彰不参与此项得分:①国家发明或专利类;②高新技术企业类;③科学技术类;④著作权类;⑤主编过行业标准类;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等级类或绿色节能环保施工技术类;⑦三维数字化应用类;⑧社会公益或卫生安全或疫情防控或企业团建类获奖或表彰;⑨工程项目表彰,QC小组活动或成果、****小组;⑩信用评价类不得分;(6)表彰处于公示阶段,不得分。标书代写 |
(2)P229 不动产支付合同款承诺函
原文:以上承诺为我司真实意思表示,若我司中标后在签订合同阶段悔诺,视为我司放弃中标;如在合同履行中违反以上承诺,贵司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贵司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或向我司主张违约责任。
现修改为:以上承诺为我司真实意思表示,若我司中标后在签订合同阶段悔诺,视为我司放弃中标;如在合同履行中违反以上承诺,贵司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我司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或向贵司主张违约责任。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顺****社区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1617之一 | 地址: | **市禅****路佛****科技园2栋306室 |
| 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人: | 张先生、余先生 |
| 联系方式: | 0757-****5068 | 联系方式: | 0757-****0058、****0063 |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