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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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新大楼吊塔(吊桥)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采购新大楼吊塔(吊桥)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采购新大楼吊塔(吊桥)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浙****经济开发区**源东路699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中, 外科塔1.1要求生产厂商通过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 麻醉塔1.1要求生产厂商通过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 腔镜塔1.1要求生产厂商通过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 监护室吊塔(干湿分离吊桥)1.1要求生产厂商通过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投标产品为******公司生产,详见中标公告及附件,******公司只通过了ISO13485、ISO14001、ISO45001及ISO9001认证,无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事实依据:根据市场调研,中标供应商的产品生产厂家******公司只通过了ISO13485、ISO14001、ISO45001及ISO9001认证,无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详细见附件一:******公司ISO证书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六章、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中, 外科塔2.10要求具备轴承承载≥10 万次证明(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麻醉塔2.10要求具备轴承承载≥10 万次证明(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腔镜塔2.10要求具备轴承承载≥10 万次证明(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中标供应商****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无轴承承载≥10万次证明。
事实依据:****公司投标产品为******公司生产,详见中标公告及附件,中标产品为EX-50单臂外科吊塔,EX-50单臂麻醉吊塔,EX-50单臂腔镜吊塔,******公司对中标产品进行送检,检测报告编号为S202********602,送检型号为EX-70,报告第2页显示EX-70覆盖EX-30、EX-50、EX-60、EX-80等型号,送检日期为2024.****.06,签发日期为2024.****.28,该检测报告为******公司投标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该报告第3页第7条检测内容为吊塔承重,具体检测项目和内容为:1、吊塔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50kg,符合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要求,最大承载≥1400kg,垂直载荷值≥10KN;2、吊塔承载最大工作承重时相对于空载时,终端箱体底部沿垂直方向的方向位移量≤25mm,最大工作承重负载时箱体倾斜角度≤0.3°;3、组合吊塔的最大承重≥500kg,符合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要求。由******公司的产品检测报告可知,对吊塔的检测内容未包含对招标文件第11页外科塔技术参数2.10条的要求(具备轴承承载≥10 万次证明)、第12页麻醉塔技术参数2.10条的要求(具备轴承承载≥10 万次证明)、第13页腔镜塔技术参数2.10条的要求(具备轴承承载≥10 万次证明)进行检测,****公司对中标产品EXP-60干湿分离吊桥进行送检,检测报告编号为S2024.****.559001,送检型号为EXP-90,报告第2页显示EXP-90覆盖EXP-30、EXP-50、EXP-60、EXP-80、EXP-100等型号,送检日期为2024.****.13,签发日期为2024.****.20,上述两份报告内容及形式及其相似。但在编号S2024.****.559001的吊桥检测报告中,该报告第4页第7条检测内容为桥式吊塔(吊桥)承重,具体检测项目和内容为:1、桥式吊塔(吊桥)最大标称工作承重≥700kg(干区:350kg,湿区:350kg),符合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要求,最大承载可达2800kg,垂直载荷值≥10KN,且最大工作承重负载时箱体倾斜角度≤0.3°;2、桥式吊塔(吊桥)承载最大工作承重时相对于空载时,终端箱体底部沿垂直方向的方向位移量≤5mm,最大工作承重负载时箱体倾斜角度≤0.3°;3、整机在350kg负载下,旋转寿命达到12万次,测试后吊塔仍然可以正常旋转。可见具备轴承承载≥10 万次证明。第一中标商****公司客观分为60分(即满分,详见专家打分明细),由此可知****公司投标产品外科塔技术参数2.10条、麻醉塔技术参数2.10条、腔镜塔技术参数2.10条应为负偏离,****一中标人****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公司提供的附件二******公司吊塔产品最新检测报告,编号S202********602,可进行比对),并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我公司认为****公司提供投标产品虚假检测报告以达到中标的目的,****公司提供投标文件中的检测报告的纸质原件进****公司鲜章和骑缝章),请予以核实。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六章、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中, 外科塔4.4要求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提供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麻醉塔4.4要求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提供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腔镜塔4.4要求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提供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告,保证使用者安全。 中标供应商****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无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公司投标产品为******公司生产,详见中标公告及附件,中标产品为EX-50单臂外科吊塔,EX-50单臂麻醉吊塔,EX-50单臂腔镜吊塔,******公司对中标产品进行送检,检测报告编号为S202********602,送检型号为EX-70,报告第2页显示EX-70覆盖EX-30、EX-50、EX-60、EX-80等型号,送检日期为2024.****.06,签发日期为2024.****.28,该检测报告为******公司投标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由******公司的产品检测报告可知,对吊塔的检测内容未包含对招标文件第11页外科塔技术参数4.4条的要求(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提供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12页麻醉塔技术参数4.4条的要求(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提供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14页腔镜塔技术参数4.4条的要求(吊塔内部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提供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告,保证使用者安全)进行检测,第一中标商****公司客观分为60分(即满分,详见专家打分明细),由此可知****公司投标产品外科塔技术参数4.4条、麻醉塔技术参数4.4条、腔镜塔技术参数4.4条应为负偏离,****一中标人****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公司提供的附件二******公司吊塔产品最新检测报告,编号S202********602,可进行比对),并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我公司认为****公司提供投标产品虚假检测报告以达到中标的目的,****公司提供投标文件中的检测报告的纸质原件进****公司鲜章和骑缝章),请予以核实。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六章、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4: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中, 外科塔3.5要求医用软管符合 EN ISO 5359 标准,为 PVC 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符合医疗标准无异味,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保证使用者安全。 麻醉塔3.5要求医用软管符合 EN ISO 5359 标准,为 PVC 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符合医疗标准无异味,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 腔镜塔3.5要求医用软管符合 EN ISO 5359 标准,为 PVC 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符合医疗标准无异味,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 监护室吊塔(干湿分离吊桥)12要求气体管路采用食用级PVC材质,外层磨损层,中间层聚酯线加强,内层为食用级材料,并且有颜色区分。
事实依据:****公司投标产品为******公司生产,详见中标公告及附件,中标产品为EX-50单臂外科吊塔,EX-50单臂麻醉吊塔,EX-50单臂腔镜吊塔,EXP-60干湿分离吊桥,******公司对中标产品进行送检,吊塔检测报告编号为S202********602,送检型号为EX-70,报告第2页显示EX-70覆盖EX-30、EX-50、EX-60、EX-80等型号,送检日期为2024.****.06,签发日期为2024.****.28;吊桥检测报告编号为S2024.****.559001,送检型号为EXP-90,报告第2页显示EXP-90覆盖EXP-30、EXP-50、EXP-60、EXP-80、EXP-100等型号,送检日期为2024.****.13,签发日期为2024.****.20,此二份检测报告为******公司投标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编号S202********602报告第6页第17条检测内容、编号S2024.****.559001报告第6页第17条检测内容均为医用气体软管,检测项目和内容也相同,具体为(详见编号为S202********602及编号为S2024.****.559001的检测报告)。由******公司的产品检测报告可知,对医用气体软管的检测内容未包含对招标文件第11页外科塔技术参数3.5条的要求、第12页麻醉塔技术参数3.5条的要求、第13页腔镜塔技术参数3.5条的要求(医用软管符合 EN ISO 5359 标准,为 PVC 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中间层为聚酯线加强层,符合医疗标准无异味,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保证使用者安全),第14页监护室吊塔(干湿分离吊桥)参数12条要求气体管路采用食用级PVC材质,外层磨损层,中间层聚酯线加强,内层为食用级材料,并且有颜色区分进行检测,第一中标商****公司客观分为60分(即满分,详见专家打分明细),由此可知****投标产品外科塔技术参数3.5条、麻醉塔技术参数3.5条、腔镜塔技术参数3.5条、监护室吊塔(干湿分离吊桥)参数12条应为负偏离,****一中标人****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公司提供的附件二******公司吊塔产品最新检测报告,编号S202********602,附件三******公司吊桥产品最新检测报告,编号S2024.****.559001可进行比对),并组织专家进行复审,我公司认为****公司提供投标产品虚假检测报告以达到中标的目的,****公司提供投标文件中的检测报告的纸质原件进****公司鲜章和骑缝章),请予以核实。
法律依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六章、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请求:****公司及评标专家进行复核!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贵单位关于****采购新大楼吊塔(吊桥)项目(GZWH-2024-4316A)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提出的质疑函,已于2024年 12 月 9 日收悉。我公司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的规定,我公司****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协助答疑。现答复如下: 你公司所质疑的中标供应商****公司并不是本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委员会本着对本项目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查阅。 一、针对质疑项1: 答复内容:****委员会对中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是否具有“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进行了复核。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了生产厂商的“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已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二、针对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3、质疑事项4: 答复内容: 1.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公司质疑函提及某“报告编号”相关),报告显示产品满足采购文件关于“要求具备轴承承载≥10万次证明”的要求。未发现有虚假情形。 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对产品“外科塔、麻醉塔、腔镜塔”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第4.4条,均作“无偏离”响应,并提供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RoHS有害指令检测报****公司质疑函提及某“报告编号”相关),满足(技术)投标响应得分要求。未发现有虚假情形。 3.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对产品“外科塔、麻醉塔、腔镜塔”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第3.5条,均作“无偏离”响应,并提供了气体软管生产企业通过ENISO5359标准的认证证书、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满足(技术)投标响应得分要求。未发现有虚假情形。 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已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如果贵单位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针对质疑项1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针对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3、质疑事项4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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