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路北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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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任务书编号:FS340********020号)

二、项目名称:****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经开区****路东段;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平整衡**路中分带,延伸**路东侧道路,在北侧建设箱涵,在南侧设置便道、**道路同村道连接。支路长约721米,宽度24米,箱涵2座;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程项目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服务期限: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勘察设计总费用约为163.9万元。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1)或(2)要求:

(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2)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交易监****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标书代写

7.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2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5:20080/tpbidder/,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15。标书代写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15。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标书代写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

4.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标书代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地址:******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3-****90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檀俊芳

电话:199****0938、0553-****557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市****管理局

地址:**市**区瑞祥路 88 ****广场 A4 座 9 楼

电话:0553-****659

4.****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801,0512-****8516,400-****-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电子标服务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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