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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
2.标段名称:****侧箱涵及南侧支路工程设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人资格要求修改为:须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2)工程勘察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文件。
4.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赵工
电话:0553-****9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檀俊芳
电话:199****0938、055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