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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时空****公司
地 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广艺路5号御景山6号楼1单元六层605号房
法定代表人: 诸葛晓臻
委托代理人: 杨华 电话: 189****6218
你公司关于“2025年**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站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评标标准、商务分、投标人综合能力要求:(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类项目/设备相关的国家科学进步奖项/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过省(自治区、****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每项得1分;获得过国家****协会),每项得0.5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1答复:本条相关内容已作相应更正,详见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财政局****管理科 (0771-****613)提起投诉。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5月29日
附件信息:
质疑函答复.pdf (2.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