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广西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新建站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G1-001171-GXJB)”的质疑函答复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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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站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答复

质疑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赵**

授权代表:杨光渊

地址:****高泾路599号C座

你公司关于“2025年**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站点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我方认为******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低于地质灾害普适型仪器监测预警站点建设与运维预算标准报价存在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

质疑事项1答复:质疑事项1不成立。

事实依据:1、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1质疑对象为******公司,我方认为该质疑供应商应该是质疑本项目B分标,但其事实依据却引用的是A分标的控制价、各供应商报价内容,事实依据与质疑事项无关联。

2、质疑供应商所依据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印发的《地质灾害普适型仪器监测预警点建设与运维预算标准(试行)》,仅作为拟定预算标准时使用,无法作为投标人成本的参考;“成本”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也不是行业平均成本。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二、质疑事项2:****委员会未履行法定职责,对******公司不合理低价未进行合规审查。

质疑事项2答复:质疑事项2不成立。

事实依据:1、****委员会评审,******公司B分标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投标响应与本项目2025年6月6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0606更正稿)招标文件-**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站点项目】B分标技术参数要求为无偏离,且有相当数量的正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均能提供,正偏离的参数均提供了相应佐证。

2、****委员会评审,******公司****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所填B分标内容及其B分标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在单价金额、合计金额和大小写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本项目B分标有效投标人为6家,平均报价为****932.50元,******公司投标报价为****000元,较平均报价低约21.94%。评标委员会认为,每家投标人考虑报价的重点并不相同,有可能出现考虑追求市场份额、追求业绩经历或其他原因而舍弃相当利润的情形。******公司投标文件内承诺相应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均符合B分标采购需求,投标报价较平均报价低约21.94%也属于合理范畴。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财政厅****管理处 (0771-****544)提起投诉。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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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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