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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010号
根据****建设局申请,依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同意将坐落于**县洪家镇东升村、马寨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经资料审查,符合登记要求。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县洪家镇东升村、马寨村,面积39715.00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排水用地)。四址:东邻东升村农用地;南邻东升村农用地;西邻马寨村农用地;北邻东升村、马寨村农用地。
初步确定该宗地土地权利人为****建设局。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报告。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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