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长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 ****006号
根据**隆****公司申请,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意将坐落于**县洪家镇长灵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经资料审查 ,符合登记要求。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县洪家镇长灵村,面积6664.00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四址:东邻长灵村集体土地;南邻长灵村集体土地;西邻长灵村集体土地;北邻长灵村集体土地。
初步确定该宗地土地权利人为**隆****公司。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报告。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