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厦****公司(纳税人识别号:****0206MAEJE8QM33,法定代表人:徐龙,身份证号:511321********0796):
我局于2025年8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厦湖税 限改 〔2025〕 47248 号),责令你单位收到通知后1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因你公司已不在经营地及注册地,****公司相关人员,且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