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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遴选公告》要求,通过主体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县****公司等24家市场主体,拟作为**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第一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确定的实施主体有异议,请及时与****联系。
联系电话:0377-****2655
附件:**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余资金实施主体拟定名单(第一批)
****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结余资金实施主体拟定名单(第一批)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收储实施主体名单:
**县****公司
**县捷****公司
内****农场
******农场
**县余******社
****公司
内******社
内****公司
**县马****养殖场
****农场有限公司
**县大桥乡****农场
内****公司
**县师****农场
内******社
内******社
存江(内****农场
内******社
****公司
南****公司
**省****公司
二、秸秆打捆离田利用实施主体名单:
**县天丰******社
**县王****农场
**县******社
**县金辉******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