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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拟对自身拥****集团有限公司等10户(项)债权资产和抵债资产进行处置,债务人所在地均为**市。现拟进行整包或分包或单户处置,债权金额及有关情况见下表,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和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编号 | 资产类型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欠息及费用 | 保证人 | 抵质押人 | 抵押物/抵债资产 |
| 1 | 债权资产 | ****集团有限公司 | 8,437.41 | 23,690.17 | 沈铮、申桂香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1641号301、302、304-307号房屋、101号地下车库;**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1661****酒店。以上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3440.21㎡,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5937.6㎡。 |
| 2 | 债权资产 | **市****公司 | 294.37 | 1,092.11 | **市华盛****公司 | ||
| 3 | 债权资产 | ****门窗厂 | 103.77 | 206.85 | ******公司、韩庆存、李晓红 | ||
| 4 | 债权资产 | ****公司 | 73.00 | 96.57 | 辛**、高贤凤 | ****公司 | 缝焊机、剪板机等45台/套设备 |
| 5 | 债权资产 | ******公司 | 700.00 | 858.47 | 天****公司、******公司、汪俊清、洪墩明、汪金苗、汪秀军、孙萌、葛大宝、黄秀珍、胡玉珍 | 天****公司 | ******开发区(双港)发港路非居住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7,878.47平方米,设计用途为非居住;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01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
| 6 | 债权资产 | 天****公司 | 850.00 | 1,024.27 | 汪俊清、汪秀勤、胡以林、洪墩明、洪满枝、葛大宝 | ||
| 7 | 债权资产 | **市正一阁****公司 | 416.11 | 472.09 | 刘元秀、朱文军 | ******公司 | **市**区**河镇中惠道3号非居住房地产。抵押(证载)面积1,795.6平方米,存在拆除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3,36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
| 8 | 债权资产 | **市****公司 | 3,499.53 | 4,242.43 | 刘庆祝、邢维杰 | **市三勋****公司 | **市**区双港镇睿平道8号的非居住房地产。建筑面积共45,504.63平方米,设计用途为非居住;土地使用权面积60,02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
| 9 | 债权资产 | ****公司 | 6,580.00 | 7,301.53 | ****公司、刘桐和、刘桐帮、穆德玉、张淑梅 | ****公司 | (1)**市**新区塘沽**农林队南的铁路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50,837.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铁路用地。 (2)**市**新区大港港塘公路大港段北端东侧港塘公路5859#非居住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4,424.95平方米,设计用途为非居住;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6,92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
| 10 | 抵债资产 | / | / | / | / | / | 抵债资产:****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金融街W4-C-1,商业1629.28㎡。 |
注:利息、罚息、复利及费用暂计算至2025年9月20日,自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此表未附,另行计算。债权实际金额以依据原债权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支付价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承担购买上述资产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22-****169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22-****0022。
联系地址:**市**区**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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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