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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04号)和《关于印发**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发〔2025〕129号)精神,目前,我县有6个渔业企业实施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项目单位已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完成项目实施,我局组织验收组对******公司等6个企业的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对我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验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5年12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县廉州镇**街71号,邮政编码:536100,联系电话:0779-****328,邮箱:****@163.com。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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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