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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04号)和《****关于印发**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发〔2025〕129号)精神,******公司、****公司等2家公司向我局申请项目资金补助,目前该2家公司已按项目实施要求完成了灾后设施大棚蔬菜修复重建和恢复生产,并通过项目验收。现将该2家公司申请项目资金补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等方式向****反映(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9-****328,0779-****796
联系地址:**县廉州镇**街71号
附件:**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三批)项目资金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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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