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磁共振3.0T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G1-210291-ZYZH) 结果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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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人:******公司

地址:****区良渚街道**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

联系人:丁建伟 联系电话:1755****863

法定代表人:丁建伟

******公司:

贵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以顺丰快递邮寄送达的关于《核磁共振3.0T设备采购[GGZC2025-G1-210291-ZYZH]》中标结果的《质疑函》。经我公司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受理。****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经认真核实、采购人同意,现我公司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次中标结果为中标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事实依据:1.****监局官网:****监局注册证符合本次预算采购的至少有6个品牌,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受到歧视和排斥,无法有效竞争。在开标之前,本单位就质疑本项目倾向于联影品牌,中标结果印证了本单位质疑的正确性。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了需求调查,以确保采购需求合法、合规、符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使用需要。开标时,本项目共有4家投标人参与,且各投产品分属不同品牌。贵公司已在质疑****药监局注册证符合本次预算采购的至少有6个品牌。标书代写

综上所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并未排斥其他品牌参与竞争,不存在因采购要求设置不合理而导致竞争不足的情形。质疑事项1不成立。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

答复时间: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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