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二次)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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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二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二次)
品目编号:****004品目名称: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二次)(D包)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市**区金兰路2号徽商大厦1012室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评分公正性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公司均为第一****公司,有无可能存在协商质疑上一次质疑成不成立 质疑事项2:**云联****公司在D包中第一次开标客观分为45分,第二次开标客观分为65分(满分);在D包中第一次开标客观分为55分,第二次开标客观分为65分(满分);上述公司第一次和第二次开标客观分分数不一样,两次招标文件客观分评分标准一致,****公司客观分均为满分 质疑事项3:贵****公司在第一次开标中C、D包单位符合性审查都未通过,第二次开标中C、D包单位符合性审查都通过。 质疑事项4:******研究院有限公司在C包中第一次开标主观分为17分,第二次开标主观分为23.2分;**云联****公司在A包中第一次开标主观分为18.4分,第二次开标主观分为22分。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小组****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小组****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请求:1.****公司提出质疑,要求公****公司标书文件,以确认真实性和公平性。 2.两次招标文件客观分评分标准一致,****公司客观分均为满分要求提供质疑事项2中第2****公司客观分满分证明,以此证明材料真实性。 3.对贵****公司符合性审查资料提出质疑,要求提供两次符合性审查资料文件,****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性。 4.******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云联****公司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开标中主观分差距太大,要求提供两次主观分评分依据,以确保主观分的真实公平性。 标书代写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1、2、3、4回复: (1)本项目(一次)及本****委员会均为独立且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按照项目采购文件的评审标准,依据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一次)评审结果与本项目(二次)评审结果不能作为相互参考的依据。本项质疑不成立。 (2)经进一步核实,该项目****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结果无误。本项质疑不成立。 请求1、2、3、4回复: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在依法可公开的范围内,且响应文件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为维护各供应商合法权益,我司无权公开任何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小组****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小组****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4、《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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