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委政法委租用视频传输专用链路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质 疑 人:****

地 址:**市金浦路2号

法定代表人:柳**

委托代理人:邹洁 电话:189****4808

****:
贵公司于2026年1月7****政法委租用视频传输专用链路服务采购项目提交的《质疑函》已收悉,****公司提出5点质疑事项,我委高度重视,并对质疑进行了认真核查与研究,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中标公告未公布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违反相关规定。
答复:经核查,已对中标公告进行了更正,详见更正公告内容(网址:https://zfcg.****.cn,**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更正公告—采购结果变更公告—****政法委租用视频传输专用链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二、关于质疑事项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我方投标文件的评分结果存在不合理情形,我方实际得分较评估得分数低11分,该评分结果未能客观、公正反映我方响应文件的真实质量,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原则,请求贵方依法组织重新评审。标书代写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标书代写
贵公司****委员会评定的,经复核,贵公司的得分未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情形,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不符合重新评审的启动条件。此项质疑驳回。
三、关于质疑事项3: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中国移动采用的为PTN技术组网,无法满足招标文件里面“保证采购人的数字光纤线路为专用线路,并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这一条款的物理隔离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物理隔离”要求响应无偏离,但实际采用的为PTN网络无法实现该要求,其投标响应构成虚假应标,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中,贵公司在事实依据中引述的技术要求“保证采购人的数字光纤线路为专用线路,并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为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对“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专线”的服务参数要求。中标供应商响应的“数字电路全网端到端采用光传输通道进行组网,提供端对端安全传输电路,电路全程采用PTN等技术,为了确保采购方的网络安全、易维护性,保证采购人的数字光纤线路为专用线路,并与其他网络安全隔离。”为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对“二、综治视联网会议系统专线”的服务参数要求,在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中已明确“4.数字电路要求全网端到端必须采用光传输通道进行组网,提供端对端安全传输电路,电路要求全程采用MSTP/IPRAN/IPPON/PTN/SDH等技术……”,PTN是满足数字电路要求的技术之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负偏离响应。中标供应商在服务需求、技术需求偏离表中明确承诺响应“数字电路全网端到端采用光传输通信系统进行组网,提供端对端透明传输电路,并保证采购人的数字光纤线路为专用线路,并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无偏离。评标委员会基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完整、具体的技术方案和承诺,故评定其方案能够满足采购服务要求。因此,****公司提出的“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此项质疑驳回。
四、关于质疑事项4: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中,未对采购需求表中“其他说明”项下“本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这一要求进行响应,违反投标文件完整性要求,存在重**全风险与政策合规风险,其投标文件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经核查,中标供应商已在商务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对采购需求表中第十二项明确承诺响应“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无偏离,且该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公司所提出的中标供应商未进行响应的情形,此项质疑驳回。
五、关于质疑事项5:根据中标供应商以往项目的交付情况,其大概率无法在45天内完成项目交付,存在无法按期交付的重大风险,可能导致项目质量不达标、后续服务无法保障等问题,损害采购方及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答复:经核实,中标供应商已在投标材料中响应提交服务成果为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并交付。评标委员会基于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含施工进度安排、工期保证措施等)以及售后服务方案(含承诺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等进行评审,认为中标供应商可在要求时间内提交服务成果。 同时,中标供应商未进行施工,贵公司主观认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交付,贵公司的材料不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贵公司的质疑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局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