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武鸣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沃柑智能水肥一体化建设试点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G3-100141-TQGC)的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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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人:******公司

地址:**市科园东四路7号远信光电产业大楼8层22号

邮编:530006

法定代表人:苏远凯

联系人:苏远凯 联系电话:181****8896

授权代表:柯思运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市**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沃柑智能水肥一体化建设试点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三、质疑相关情况

我公司于2026年01月07****公司以现场递交****公司代理的**市**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沃柑智能水肥一体化建设试点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公司提出的质疑材料及内容,我公司已及时报送采购人。****公司所质疑的事项,现作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明确要求项目经理及开发主管“一人同时具备”两个极为特定且不常见的证书/职称组合,该设置具有明显的指向性与排他性,构成不合理的资格门槛,****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

质疑答复1: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方案部分关于项目经理、开发主管及农业专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是基于项目实际需求设定,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指向性、排他性及不合理资格门槛的情形,具体回复如下:

(1)关于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中对项目经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的合理性:

①本项目为大型农业领域综合性信息化服务项目,技术复杂度高,业务涉及专业领域交叉,项目实施需统筹信息技术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及农业业务场景融合,对项目经理的能力提出一定的要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是经国****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属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的高级资格),主要考核项目管理的综合能力;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报考无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要求限制,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评审根据《**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办法》、《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的规定有学历与资历条件、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的刚性要求,证明持证人员具备扎实的计算机专业技术背景,两者形成了有效互补。两者结合旨在确保项目经理既具备统筹项目实施的管理能力,又具备经刚性标准认证的、与项目核心技术领域匹配的专业技术功底和实践成果,能够有效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与管理的协同问题。

②经核查,该资质组合在信息化项目管理领域属于较为常规的能力要求,并非“极为特定且不常见”。目前市场上具备此类资质组合的专业人才数量能够满足项目竞争需求,不存在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形。同时,该要求仅为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部分的某一档评分项的内容之一,该项评分标准分四个档位且每个档位有对应的方案内容及人员配置,并非资格性条款,并未将不具备该资质组合的供应商排除在项目竞争之外,不存在指向性、排他性门槛,未排除潜在供应商的竞争资格。

(2)关于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中对开发主管“高级软件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要求的合理性:

①****公司提出的“国家层面未颁发名为‘高级软件工程师’和‘数据库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问题,经核查,此处所指“高级软件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并非特指某一单一国家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而是对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的资质统称,包括但不限于经工工业****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软件工程师和数据库工程师,以及行业内具备广泛认可度的企业内部职业评定证书、行业协会认证证书等。

②本项目开发工作需统筹软件架构设计、核心模块开发及数据库搭建与优化,要求开发主管同时具备软件开发管理能力和数据库专项技术能力,该资质要求是基于项目开发环节的核心技术需求设定,能够有效保障项目开发质量和效率。此类资质在软件开发领域属于普遍认可的能力证明,获取渠道包括国家统一考试、行业认证、企业内部评定等多种途径,并非“获取渠道有限”或“冷门且不被社会认可”。同时,该要求仅为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部分的某一档评分项的内容之一,该项评分标准分四个档位且每个档位有对应的方案内容及人员配置,并非资格性条款,并未将不具备该资质组合的供应商排除在项目竞争之外,不存在指向性、排他性门槛,未排除潜在供应商的竞争资格。

(3)本项目并未设置特定资格要求,且并未把人员作为资格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进行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预留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本项目为大型农业领域综合性信息化服务项目,技术复杂度高,业务涉及专业领域交叉,项目实施需统筹信息技术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及农业业务场景融合,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中小微企业可联合中小微企业或联合大型企业,通过**整合实现资质、业绩、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平等参与机会,契合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目标,助力市场生态平衡发展。

(4)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重要内容以及人员配置的要求,是投标文件和履约管理的核心文件之一,其重要性覆盖投标评审、项目落地、合规管控、风险防范等全流程,直接关系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保证服务的交付质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且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桂财采〔2021〕67****财政厅****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6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按规定进行并完成了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确定了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商务要求、评审规则、采购合同条款等内容),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采购目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指向性、排他性及不合理资格门槛的情形。标书代写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人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复函。

****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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