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附属工程施工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充答疑如下:
1、2026年01月23日发布的招标答疑第2条原修改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10KV供配电及工艺配电施工内容须保证在2026年04月15日前完成。 |
现澄清修改更正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10KV供配电及工艺配电施工内容须保证在2026年04月15日前完成。 |
2、招标文件第68页详细评审标准表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标准备注第3条原内容“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现澄清修改更正为“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招标文件第68页详细评审标准表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评审标准备注第3条原内容“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现澄清修改更正为“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4、招标文件第68页-第69页详细评审标准表中“投标报价”评审标准第(2)条原内容:
“(2)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标书代写
①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且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评标价;标书代写
②M值≤评标价降幅≤Y值;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M值=10%
Y值=100%-88%”,现澄清修改更正为:
“(2)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①入围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且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评标价;
②M值≤评标价降幅≤Y值;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其中:建筑工程部分M值=10%,****工程部分M值=18%;建筑工程部分Y值=100%-88%,****工程部分Y值=100%-80%。”
5、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648.8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600000.00元)。****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6000.11元,最高投标限价中单位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及附属等工程”、“室外绿化用地覆土工程”、“附属北侧欧博曼挡墙边坡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附属安装中室外配套土建工程”、“附属安装中10KV供配电配电房配套土建工程”、“附属安装工程”;****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648.73元,最高投标限价中单位工程包括“云华大道排水管线改造工程”。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亚父街道旗山路和四桥路**枫苑公寓
联系人:程东
联系方式:0551-****90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联系人:张在军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6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