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集团于2026年1月23日09时12****公司以信件方式邮寄递交的关于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极为重视,即刻将质疑函报采购单位****。采购人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委员会、****小组、询价小****小组协助答复质疑”****委员会进行协助质疑答复。经与采购人、****委员会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公司质疑函的质疑事项1:“广****公司的分标5投标报价:****307元、分标1投标报价:****418.8元,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本项目的****公司并未废标,评标委员会是否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回复如下:标书代写
****委员会核查并一致确认,广****公司的投标报价虽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委员会未发现存在影响产品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情形,且该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评审程序客观、公正,****委员会依法、独立进行评审而得出的评审结果,该评审结果确认无误。标书代写
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以及所引用的事实及法律依据与本项目并不相符,故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公司质疑函的质疑事项2:“本项目中标公告五、评审专家指明是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且仅为第1、2、3、4、5、6分标采购人代表担任,无评审专家参与。”的回复如下:
经与采购人核查,中标公告中的“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中标公告的固定格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每个项目的中标公告均是如此。贵公司所质疑的内容是对中标公告格式的误解。此处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是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时的人员名单;而本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此处是指评审专家名单。并且,****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发布的中标公告中,依法依规公布了评审专家名单,具体为:谢可亮,韦情英(第1、2、3、4、5、6分标采购人代表),任春学,黄华,许译戈,朱峻逸,梁创奇(第1、2、3、4、5、6分标采购人代表),****委员会共有7人,由2名采购人代表和5****政府采购云平台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评委组成。****委员会严格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组建,构成合法合规。
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以及所引用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存在主观臆断,故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公司质疑函的质疑事项3:“****委员会未按分标评标顺序以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即未按分标5→分标4→分标1→分标6→分标3→分标2的顺****一中标候选人。”的回复如下:标书代写
****委员会核查并一致确认,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顺序以及评审程序、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对各供应商的报价、专业人员配备、中药供货经验案例、中药饮片质量可追溯体系、供应保障、样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合同管控便捷度、证书等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与打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评审程序客观、公正,****委员会依法、独立进行评审而得出的评审结果,该评审结果确认无误。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交易中心进行,各位评委在全程监控录像的环境中,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且详细的评审,评审得分均经各位评委审核并复核后予以确定。标书代写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科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附件信息:
**泉龙质疑答复函.pdf (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