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4 |
★ |
合同支付方式 |
学校在收到校服且验收合格后的60个工作日内根据每年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学校按有关规定列入代收费执行,专款专用,由学校统一代收后支付给校服供货企业。 非****学校的,由家长自行向校服供货企业支付,企业需提供规范的对公支付二维码。 |
更正为: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4 |
★ |
合同支付方式 |
学校在收到校服且验收合格后的60个工作日内根据每年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学校按有关规定列入代收费执行,专款专用,由学校统一代收后支付给校服供货企业。 |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中: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甲方在收到校服且验收合格后的60个工作日内根据每年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7.2****学校按有关规定列入代收费执行,专款专用,由学校统一代收后支付给校服供货企业。
7.3非****学校的,由家长自行向校服供货企业支付,企业需提供规范的对公支付二维码。”
更正为: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甲方在收到校服且验收合格后的60个工作日内根据每年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7.2学校按有关规定列入代收费执行,专款专用,由学校统一代收后支付给校服供货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区乐群路18号
联系方式:0591-****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杨**路118号宏杨**2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91-****78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疆、邝璐
电话:0591-****7815
****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