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01 09:30:00,更正为:2026-04-1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01 09:30:00,更正为:2026-04-15 09:30:00。标书代写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 评标标准中“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等文件,评审时,对符合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3%),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扣除,但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会发布的《****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按规定价格给予15%(工程项目为3%)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货物是指只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只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诚实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称:****
地址:**市**区乐群路18号
联系方式:0591-****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杨**路118号宏杨**2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91-****78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疆、邝璐
电话:059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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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