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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1-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基地10号楼D座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区翔云路25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右****广场二号楼A座二十层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投标单位之间在投标现场私下违规沟通,涉嫌串通投标。
投诉事项2:多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存在雷同情形,溯源码完成一致,涉嫌恶意串通。
投诉事项3:投标现场多次出现非招标人员、非工作人员的可疑人员进出并操控投标现场,严重破坏招投标现场管理秩序。
投诉事项4:投标现场****公司,导致评标无法客观判定样品归属及优劣,侵害投标公平性。
投诉事项5:在本项目结果公示前,已有投标人提前知悉中标结果,严重违反程序规定。
投诉事项6:被投诉人出具的回复函缺乏事实及法律支撑,投诉人明确不认可该回复函内容,且被投诉人未依法公开相关材料、未答复该公开诉求,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事项2、事项3、事项4、事项5、事项6均不成立,驳回投诉,恢复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