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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高新大道东段25号南****基地孵化大楼五楼
联系人:苏玲
联系电话:180****2895
邮编:530007
项目名称:****全自动病毒载量仪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二、质疑事项及答复
我司2026年4月8日9时10分收到质疑人邮寄送达关于****全自动病毒载量仪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的质疑函,该函收到后我司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小组质疑处理意见,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质疑人认为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多项技术参数存在特定产品指向性,通过参数设置非法排除供应商投标,构成对其他供应商的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内容详见质疑函)
(二)质疑答复:
1、质疑事项1:检测方法、一体机、三类证参数具有排他性
(1)采购需求参数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存在歧视性。
本项目采购的全自动病毒载量仪,核心用途为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是采购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核心医疗设备,对设备的一体化操作、检测效率、生物安全、临床合规性有明确的刚性要求:
l采购单位作为市级疾控机构,承担辖区内大规模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任务,“一体机” 设计可实现样本从提取到检测的全流程自动化,大幅提升检测效率、降低人工操作误差,同时减少样本开盖环节,降低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实验室的实际工作场景需求;
l要求“具备国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是严格遵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 版)的强制性要求:用于临床诊断的核酸扩增检测类设备,依法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取得三类注册证方可上市销售、临床使用,该要求是保障设备临床安全性、有效性的法定要求,并非针对特定厂家的限制。
l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2)采购需求未指向特定供应商,市场竞争充分。
l经采购单位的市场调研,目前国内市场上,满足“全自动核酸磁珠提取、PCR扩增、实时荧光定量检测一体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设备,并非仅少数厂家可提供:除质疑人所述罗氏、仁度、知微外,国内多家合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已取得符合要求的三类注册证,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l质疑人提及的“核酸提取仪(一类证)+PCR 分析仪(三类证)” 组合设备,本质为两套独立设备的组合,并非本项目要求的“一体机”,不符合采购需求中“一体化设备”的核心功能要求,不属于本项目的合格产品范畴,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明确采购“一体化设备”,而非组合式设备,该要求不属于不合理限制。
l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参数设置,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l参数设置以项目实际工作需求为核心,所有技术要求均为功能性、合规性要求,未指定品牌、型号,未设置“唯一满足”的排他性条款;
l要求“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是法定强制要求,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l采购单位在采购需求编制阶段,已充分开展市场调研,确保参数设置符合市场供应现状,保障充分竞争,不存在指向特定产品的情况。
l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2、质疑事项2:无需外部校准曲线 + 定量内标指向特定品牌
(1)参数设置依据:该参数为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的行业核心技术要求,依据《**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5 年版)》制定,内部标准品定量法可有效消除样本提取、扩增过程中的管间误差,避免外部校准曲线因环境、试剂批次变化导致的定量偏差,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重复性,是市级疾控机构开展大规模HIV病毒载量检测的刚性技术需求,并非针对特定产品的限制性要求。
(2)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3、质疑事项3:内部质控参数表述模糊、具有倾向性
(1)“内部质控” 为行业通用术语,指仪器自带全程质控功能,监控提取、扩增、检测全流程,保障结果可靠。
(2)未限定质控实现方式,反而扩大采购产品的需求范围,样本内质控、孔内质控等合规方案均被接受,不存在排他性。
(3****卫健委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相关管理要求。
4、质疑事项4:抗污染系统限定 UDG+dUTP 不合理
(1)UDG 酶 + dUTP 是国际通用、成熟稳定的 PCR 防污染技术,能有效消除气溶胶污染,保障检测结果准确。
(2)未禁止其他等效防污染方案,只要满足防污染效果、符合行业标准,均可参与竞争。
(3)该参数为性能要求,未限定专利、商标或供应商。
(4)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5、质疑事项5:试剂即开即用 + 条形码具有排他性
(1****实验室样本量大、流程紧凑,即开即用试剂可减少人工配制、降低交叉污染,提升检测效率。
(2)条形码用于样本溯源、结果自动匹配,符合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要求。
(3)未限定试剂品牌、厂家,只要满足合规、全自动、可溯源,均符合要求。
(4)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6、质疑事项6:专用、一次性、带条形码耗材不合理
(1)一次性耗材为医疗检验通用防污染措施,保障生物安全。
(2)专用耗材指适配仪器的标准化耗材,并非限定特定品牌,市场多品牌均可提供适配产品。
(3)条形码用于耗材识别、全程追溯,符合实验室管理规范。
(4)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7、质疑事项7:数据处理系统配置过高、不合理
(1)该设备需处理大量检测数据、运行多任务软件、对接 LIS 系统,32GB 内存、1TB 硬盘等配置为满足长期稳定运行、数据安全存储及后续产品升级的合理需求。
(2)未超出行业常规配置标准,未排斥合格供应商。
(4)核心结论:经市场调查,市面上符合采购需求的品牌至少有三家,且参与竞标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3家符合采购需求,市场竞争充分,不存在排他性。
8、相关法律法规适用说明
本项目所有技术参数的设置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具体依据如下:
(1)未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参数设置以项目实际需求和行业技术规范为核心,无不合理条件,未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所有参数均为功能性、合规性要求,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未使用特定品牌专用名称设置排他性条件;
(3)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技术规格符合艾滋病检测行业规范,未设置“唯一满足”的排他性条款,保障了潜在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利。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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