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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分行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分行装修工程 2.3建设地点:**市**区粥店街道望**路双子塔西塔。 2.4建设规模:******分行001栋1F、2F、19F及20F,项目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原装修拆除、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工程,面积约5329.25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装饰等。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招标控制价:****1435.71元。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人员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4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电子标服务 http://www.****.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须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金宇路6号 联系人:许经理 电 话:151****44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4室 联系人:王军校、赵坤坤 联系方式:186****4961、150****6098 电子邮件:****@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军校、赵坤坤 联系方式:186****4961、150****6098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