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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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一、招标文件 P49 页 “投标人业绩” 评分条款原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非居住建筑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4 万平方米≤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7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1 分;(2)7 万平方米≤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9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2 分;(3)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9 万平方米的,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15 分,最多计取 5 个业绩,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同一业绩不累加。

二、不合理性说明

1、业绩规模与本项目严重不匹配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仅为 43322 平方米,资格条件已要求单个合同≥4 万平方米业绩,已能充分证明投标人具备履约能力。评分条款设置≥9 万平方米高分档,规模远超本项目实际需求。

2、违反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

以明显高于项目规模的业绩作为高分评判依据,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

3.不利于充分市场竞争

过高面积门槛将大量与本项目规模匹配、服务能力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排除在高分区间之外,降低市场竞争性,不利于招标人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三、修改建议

建议将投标人业绩评分条款修改为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合理标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居住建筑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每个 3 分;满分 15 分,最多计取 5 个业绩。

答:本项目为综合性非居住建筑的物业管理服务,其管理复杂度、技术难度、**调配需求及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高。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所设投标人业绩旨在从过往业绩规模这一客观维度,综合考察投标人管理大型、复杂物业项目的实践经验、团队配置、系统支持及**整合能力,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能够有效区分投标人服务能力,有助于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综上,该评分项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故黄路1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551-****160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4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附件:****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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