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凉****管理局凉山州省级地****救援队伍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氪睿特****公司
地 址:**省**市**区东大街芷泉段68号
被投诉人1:凉****管理局
地址:**市月海****指挥中心(二期)3楼
被投诉人2:中大****公司
地址:****碧府路1号综合楼(宜尚)3楼
四、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日,中大****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凉****管理局凉山州省级地****救援队伍建设项目(第二阶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6年3月23日,中大****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公司、******公司、**县多******社、******公司、四****公司、**市精英****公司、**晶众华兴****公司、**市禾嘉****公司、凉山州蓉海汽车****公司、**星辉熠熠****公司、**川消****公司11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公司、**县多******社、**市精英****公司、**星辉熠熠****公司、**川消****公司5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余6家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委员会评审,推荐****公司、**市禾嘉****公司、四****公司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
2026年3月26日,中大****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招标产品利用特定技术参数及要求指向特定企业产品, 人为设置采购控标门槛,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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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