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机关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1日 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项目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0
最高限价(元):****880
1、在**县、**县、西**、**市、**市、**区、**区、经开区要整合3083路视频抓拍设备,其中**县656路、**县567路、西**194路、**市430路、**市221路、**区791路、**区122路、经开区102路,具体整合视频设备点位位置由采购单位确定。
2、整合沿街商家店铺、居民住户、企事业单位出入口的视频感知设备,且能够覆盖门前人行通道区域,实现对途经路人的人像、人体图像抓拍。
3、整合视频设备位置参考:高度2.5-6米,抓拍距离5-14米,应能正对人脸上下不超过25度,左右不超过30度,脸部照度应达到200lux,应避免反光、强光或阴影现象。(但根据实际情况,高度、距离以能够最佳角度抓拍大人像人体的位置为准,不局限于参考数据)
4、中标人在视频设备整合过程时,需要与商家、单位、个人住户签订**协议,明确用电、用网情况,以及免费为商户等提供相关视频监控运维、视频流存储等相关服务内容,确保整合的视频设备在服务期间安全稳定使用。
5、中标人在整合视频设备过程中,要遵守市政相关管理规定,避免飞线、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外观形象;要与商户、单位、个人住户积极沟通、文明调整设备,避免发生冲突和不良社会影响,保证不影响商家、单位、个人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找到最优、最合理的位置调整设备,涉及打孔、挖沟、支臂、走线等行为,务必做好恢复修缮工作,切实做到视频监控抓拍角度最佳,商户商家最满意。
6、按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时制作、粘贴视频监控提示标识,便于服务群众,服务警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实施完毕,服务期内按年度签订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040
最高限价(元):****040
1、在**县、**县、西**、**市、**市、**区、**区、经开区要整合4114路视频抓拍设备,其中**县877路、**县756路、西**259路、**市572路、**市295路、**区1056路、**区164路、经开区135路,具体整合视频设备点位位置由采购单位确定。
2、整合沿街商家店铺、居民住户、企事业单位出入口的视频感知设备,且能够覆盖门前人行通道区域,实现对途经路人的人像、人体图像抓拍。
3、整合视频设备位置参考:高度2.5-6米,抓拍距离5-14米,应能正对人脸上下不超过25度,左右不超过30度,脸部照度应达到200lux,应避免反光、强光或阴影现象。(但根据实际情况,高度、距离以能够最佳角度抓拍大人像人体的位置为准,不局限于参考数据)
4、中标人在视频设备整合过程时,需要与商家、单位、个人住户签订**协议,明确用电、用网情况,以及免费为商户等提供相关视频监控运维、视频流存储等相关服务内容,确保整合的视频设备在服务期间安全稳定使用。
5、中标人在整合视频设备过程中,要遵守市政相关管理规定,避免飞线、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外观形象;要与商户、单位、个人住户积极沟通、文明调整设备,避免发生冲突和不良社会影响,保证不影响商家、单位、个人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找到最优、最合理的位置调整设备,涉及打孔、挖沟、支臂、走线等行为,务必做好恢复修缮工作,切实做到视频监控抓拍角度最佳,商户商家最满意。
6、按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时制作、粘贴视频监控提示标识,便于服务群众,服务警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实施完毕,服务期内按年度签订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040
最高限价(元):****040
1、在**县、**县、西**、**市、**市、**区、**区、经开区要整合4114路视频抓拍设备,其中**县877路、**县756路、西**259路、**市572路、**市295路、**区1056路、**区164路、经开区135路,具体整合视频设备点位位置由采购单位确定。
2、整合沿街商家店铺、居民住户、企事业单位出入口的视频感知设备,且能够覆盖门前人行通道区域,实现对途经路人的人像、人体图像抓拍。
3、整合视频设备位置参考:高度2.5-6米,抓拍距离5-14米,应能正对人脸上下不超过25度,左右不超过30度,脸部照度应达到200lux,应避免反光、强光或阴影现象。(但根据实际情况,高度、距离以能够最佳角度抓拍大人像人体的位置为准,不局限于参考数据)
4、中标人在视频设备整合过程时,需要与商家、单位、个人住户签订**协议,明确用电、用网情况,以及免费为商户等提供相关视频监控运维、视频流存储等相关服务内容,确保整合的视频设备在服务期间安全稳定使用。
5、中标人在整合视频设备过程中,要遵守市政相关管理规定,避免飞线、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外观形象;要与商户、单位、个人住户积极沟通、文明调整设备,避免发生冲突和不良社会影响,保证不影响商家、单位、个人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找到最优、最合理的位置调整设备,涉及打孔、挖沟、支臂、走线等行为,务必做好恢复修缮工作,切实做到视频监控抓拍角度最佳,商户商家最满意。
6、按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时制作、粘贴视频监控提示标识,便于服务群众,服务警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实施完毕,服务期内按年度签订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8日23时59分至2026年06月16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年07月01日 09时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政府采购网,技****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视为放弃投标。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1****1988 电子标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柴河街南段67号
联系方式:138****2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凡河新区**江路39号
联系方式:-139****1357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0
账户名称:0
账号: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先生
电 话:139****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