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机关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省**市**区柴河街道南段60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9,880(元)
评审总得分:9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供应商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供应商地址:**区**市**区柴河街南段28号
中标(成交)金额:1,481,040(元)
评审总得分:89.63(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公司****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市**区工人街14委
中标(成交)金额:1,481,040(元)
评审总得分:86.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服务类
名称:采购**县、**县、西**、**市、**市、**区、**区、经开区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C****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履约地点:**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人与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按年度签订服务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机关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项目采购(C****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机关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项目采购,002包组:30.00元点位月、12个月、4114个点位,在**县、**县、西**、**市、**市、**区、**区、经开区要整合4114路视频抓拍设备,其中**县877路、**县756路、西**259路、**市572路、**市295路、**区1056路、**区164路、经开区135路,具体整合视频设备点位位置由采购单位确定,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服务要求:1、在**县、**县、西**、**市、**市、**区、**区、经开区要整合4114路视频抓拍设备,其中**县877路、**县756路、西**259路、**市572路、**市295路、**区1056路、**区164路、经开区135路,具体整合视频设备点位位置由采购单位确定。 2、整合沿街商家店铺、居民住户、企事业单位出入口的视频感知设备,且能够覆盖门前人行通道区域,实现对途经路人的人像、人体图像抓拍。 3、整合视频设备位置参考:高度2.5-6米,抓拍距离5-14米,应能正对人脸上下不超过25度,左右不超过30度,脸部照度应达到200lux,应避免反光、强光或阴影现象。(但根据实际情况,高度、距离以能够最佳角度抓拍大人像人体的位置为准,不局限于参考数据) 4、中标人在视频设备整合过程时,需要与商家、单位、个人住户签订**协议,明确用电、用网情况,以及免费为商户等提供相关视频监控运维、视频流存储等相关服务内容,确保整合的视频设备在服务期间安全稳定使用。 5、中标人在整合视频设备过程中,要遵守市政相关管理规定,避免飞线、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外观形象;要与商户、单位、个人住户积极沟通、文明调整设备,避免发生冲突和不良社会影响,保证不影响商家、单位、个人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找到最优、最合理的位置调整设备,涉及打孔、挖沟、支臂、走线等行为,务必做好恢复修缮工作,切实做到视频监控抓拍角度最佳,商户商家最满意。 6、按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时制作、粘贴视频监控提示标识,便于服务群众,服务警务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按年度签订服务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采购人的标准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机关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项目采购(C****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11311路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快速增加社会视频图像数据**采集量,力求全面提升社会面视频感知范围。本项目致力于整合沿街商家店铺、居民住户、企事业单位出入口能够覆盖人行通道区域的视频监控设备,目的是最大化利用社会面视频图像**,实现对城市人员流动街区视图数据采集与深度分析,为应急事件响应以及长远战略决策筑牢数据根基,为**城市的智慧化发展激活动力。
服务要求:一、社会视频整合要求 1、在**县、**县、西**、**市、**市、**区、**区、经开区要整合4114路视频抓拍设备,其中**县877路、**县756路、西**259路、**市572路、**市295路、**区1056路、**区164路、经开区135路,具体整合视频设备点位位置由采购单位确定。 2、整合沿街商家店铺、居民住户、企事业单位出入口的视频感知设备,且能够覆盖门前人行通道区域,实现对途经路人的人像、人体图像抓拍。 3、整合视频设备位置参考:高度2.5-6米,抓拍距离5-14米,应能正对人脸上下不超过25度,左右不超过30度,脸部照度应达到200lux,应避免反光、强光或阴影现象。(但根据实际情况,高度、距离以能够最佳角度抓拍大人像人体的位置为准,不局限于参考数据) 4、中标人在视频设备整合过程时,需要与商家、单位、个人住户签订**协议,明确用电、用网情况,以及免费为商户等提供相关视频监控运维、视频流存储等相关服务内容,确保整合的视频设备在服务期间安全稳定使用。 5、中标人在整合视频设备过程中,要遵守市政相关管理规定,避免飞线、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外观形象;要与商户、单位、个人住户积极沟通、文明调整设备,避免发生冲突和不良社会影响,保证不影响商家、单位、个人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找到最优、最合理的位置调整设备,涉及打孔、挖沟、支臂、走线等行为,务必做好恢复修缮工作,切实做到视频监控抓拍角度最佳,商户商家最满意。 6、按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时制作、粘贴视频监控提示标识,便于服务群众,服务警务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按年度签订服务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提供覆盖4114个指定点位的实时视频流,并在互联网平台完成不少于7天的视频录像存储,录像码流不低于1Mbps。同时,需满足日均采集量不低于每台设备2000张(总计822万张天)的人像及人体图片的能力,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550KB,并完成图片的传输与存储。其中,图片在**信息网环境中,人像图片存储不少于180天,人体图片存储不少于90天,相关解析后数据存储3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思、霍爽、于滨、郝莹(包组编号:001,002,00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视频智能化抓拍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柴河街南段67号
联系方式:138****2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凡河新区**江路39号
联系方式:-139****1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先生
电 话:139****135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机关视频智能化终端抓拍数据服务项目(2026-6-5-1)(审计意见修改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