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市****公司
地址:**市**区**三路30号神冠豪都A幢一单元
法定代表人: 刘光元 联系电话: 189****9819
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2026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全区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收悉,针对质疑人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经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一:质疑事项1: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二:该项目关于付款方式的规定,违反《****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第九条第一款。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二、质疑请求
详见附件
三、质疑答复
质疑答复1:针对质疑事项“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财政部令87号”答复:本项目采购的空调被,“有国家标准”不等于“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国家标准仅为基础安全、通用指标,在同一标准框架下,产品依然存在巨大的“非同质化差异”,产品形态、填充物、工艺差异极大,不同产品之间很难做到“完全同一技术标准”,产品需符合基本质量标准外,还对产品的包装要求、供货周期、售后质保等提出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综合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空调被”技术要求存在核心差异化指标。如:2.重量:≥1500g;5.耐干摩擦色牢度≥3级;6.耐湿摩擦色牢度:≥3级;7.耐水色牢度:≥3级;8.耐酸、耐碱汗渍色牢度:≥3级;9.PH值:4.0-8.5;10.甲醛:≤75mg/kg。
财政部有关答复明确指出,“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是指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或者基本一致,没有差别,或者这种差别对采购人而言不重要。故本项目不属于“技术、服务标准统一”的法定情形。****人大建议的答复(财库函〔2023〕6号):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评审方法;对无法仅以价格确**果、需综合评价质量与履约能力的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故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仅适用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的“空调被”有差异化的功能需求和技术参数,并非技术指标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通用货物。
质疑答复2:针对该项目的“付款方式”答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单》结合采购人具体要求编制。****财政局授权支付并预算指标已下达到采购单位,不影响预算单位(采购人)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同时本项目为无预付款安排的合同项目,符合桂财采〔2024〕55 号的要求。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 号,四、****政府采****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速度。“****政府采购资金,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预算单位(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预算单位(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对于有预付款安排的合同,鼓励预算单位(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30%以上,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其中,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30%)。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当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规定。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均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财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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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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