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对**俊****公司、****公司1户债权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我公司此次拟转让**俊****公司、****公司1户债权资产,截至2026年7月20日,整体债权合计人民币额15,741.3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13,497.69万元,利息2,243.62万元,债务人所在地为**市、**市,担保措施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资产为**省******办事处104.97亩商业用地及**省**市243.09亩住宅用地。债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余额(万元) | 截至基准日欠付重组宽限补偿金(万元) | 合计(万元) | 担保措施 |
| **俊****公司、****公司、******公司 | 13,497.69 | 2,243.62 | 15,741.31 | 1.**金色之****公司提供位于******办事处104.97亩商业用地抵押担保。 2.**金色之****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李镇廷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提供位于**省**市礼纪镇南燕湾旅游公**侧住宅土地243.09亩土地抵押担保。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将在解除******公司作为债务人及抵押人的义务后进行转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司外网https://www.****.citic/中的处置公告消息栏查****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71—****093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4676;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0016。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江路1号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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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