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6-07-22****(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公司一户债权进行进行单户或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5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债务人 | 地区 | 债权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 | 违约金 | 实现债权的费用 | 整体债权合计金额 | 担保措施 |
| ******公司 | **省**市、**省**市 | 208,770,000.00 | 248,057,346.65 | 21,840,000.00 | 116,621.00 | 478,783,967.65 | 连带责任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市力帆****公司、马伟亮、李和英、马李斌、袁子晴。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罚息等一并处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罚息等,按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我公司与债务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5.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受让方的股东及实控人不得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8.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债****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三、处置方式及公告期
本次处置为单户处置或打包整体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诉讼追偿、债权重组、债务和解等方式。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71—****896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欧阳先生,联系电话:0871-****0123;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001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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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