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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 工程名称 |
****项目(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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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发布的《****项目设计任务书》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项目设计任务书》”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年08月14日9时00分00秒”修改为“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三、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约定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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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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