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学院(黄姚校区)供水二次加压项目变频供水设备采购(重)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一、质疑人
******公司
二、质疑事项概况
质疑人主要质疑: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填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核心变频供水设备实际制造商新界****公司经多方公**台核验属于大型企业,不满足本项目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制造的采购要求,请求核查企业规模、对成交结果作出处理并书面反馈核查依据。
三、核查情况
我司联合采购人****调取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结合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等公开信息开展核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货物项目,采购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竞标全部货物须由中小微企业制造。
2、经核验,案涉变频供水设备实际制造商新界****公司参保人数、营业收入等指标符合工业大型企业划分标准,不属于中小企业。
3、原成交供应商******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新界****公司填报为小型企业,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与公开可查的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条;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九条。
五、处理结果
1、******公司所提质疑事项成立;
2、撤销本项目原成交结果,取消******公司成交资格;
3、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将******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全部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六、权利告知
质疑供应商如对本答复公告不服,可自收到质疑答复函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据****财政局提起政府采购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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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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