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对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编码:C****0300)。指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辆保养等服务。有下列情况可选择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车辆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3.在异地发生故障的车辆。
1、征集人名称:锡****交易中心
2、联系人: 尹杰
3、联系方式: 0479-****791
4、联系地址: **市**路169号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采购包1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腾飞路 西转盘北侧中石油对面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服务标准: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本企业具备汽车一类、二类维修资质,可合法开展对应车型全品类汽车维修服务,业务覆盖汽车全维度维修、养护、检测及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整车维修养护服务:可承接对应车型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汽车小修全系列基础维修业务,针对车辆整体故障、核心总成损耗、日常老化磨损、常规故障小问题等进行全面检修与修复,保障车辆各项性能达标、正常安全行驶。 2. 应急维修救援服务:提供全天候汽车维修救援服务,针对车辆道路故障、突发抛锚、事故受损等各类突发情况,开展现场抢修、故障排查、应急处置、拖运救援等相关工作,快速解决车辆突发问题。 3. 专项维修作业服务:全面覆盖各类汽车专项维修业务,包含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汽车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汽车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所有专项维修项目,可精准解决车辆细分部件、专项系统故障及养护需求。 4. 维修竣工检验服务:具备专业汽车维修竣工检测资质与能力,针对所有本企业维修完工的车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竣工检验工作,严格核查车辆维修质量、各项性能参数、安全指标,确保维修****维修行业标准及安全行驶要求,保障维修质量合规可靠。
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标准: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供应商响应内容: 1. 合规标准化服务流程:本企业所有车辆维修、养护、救援及检验等全部服务工作,****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全程操作规范、流程标准、质量可控,****维修行业合规要求。可承接对应车型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汽车小修全系列基础维修业务,针对车辆整体故障、核心总成损耗、日常老化磨损、常规故障问题开展全面检修与修复,保障车辆各项性能达标、安全稳定行驶。 2. 全天候响应与上门服务:企业设立24小时专属服务电话,全天候受理各级单位车辆报修、救援咨询业务。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确保半小时内完成响应,可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专业上门维修服务,高效解决车辆日常故障问题,保障用车秩序不受影响。 3. 高效应急救援服务:针对采购单位车辆突发抛锚、道路故障、事故受损等紧急情况,接到求援电话后快速赶赴故障现场,根据车辆故障实际情况,开展现场应急维修,无法现场修复的车辆,及时妥善拖运至站内维修。收费标准严格依规执行,100公里范围内免收车辆施救费、停车费,超出100公里的救援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透明合理。 4. 优质高效维修保障服务:本****车行业管理规范及双方合同约定,为采购单位提供高品质车辆维修服务,杜绝无故拖延、拒绝车辆维修作业。所有送修车辆实行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服务原则,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车辆完工时限要求,全力统筹调配人员、设备**,最大限度满足工期需求,保障车辆及时复工复用。 5. 免费专项增值服务:为采购单位提供多项免费增值配套服务,一是提供免费车辆技术状况全面检查服务,精准排查车辆潜在故障、安全隐患,提前规避用车风险;二是所有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均提供免费车辆清洁、车内吸尘服务,全方位提升服务品质。 6. 全品类专项维修及竣工检验:企业可全面开展各类汽车专项维修作业,涵盖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所有专项项目,可精准解决车辆各类细分故障及养护需求。同时具备专业竣工检验能力,对完工车辆开展标准化竣工检测,严格核查维修质量、性能参数及安全指标,确保维修成果符合行业标准。 7. 档案管理与跟踪售后: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档、专人管理,详细记录每台车辆的送修信息、故障情况、维修项目、配件更换、竣工检测等全流程数据,档案资料完整可追溯。同时依托完善的用户档案,常态化开展售后跟踪服务,主动回访车辆使用状况,及时解答用车疑问、提供养护建议。 8. 全程可视化监管留存:维修厂区全面配备高清监控摄像设备,实现维修作业全程无死角监控记录,所有维修图像、视频资料留存时长不少于3个月,可随时调阅核查,保障维修过程透明、可溯源,为维修质量管控及问题核查提供有效依据。 9. 公开监督与投诉机制:企业设立规范的投诉受理与监督制度,主动接受采购单位对本单位生产运营、现场管理、服务态度、车辆维修质量等全方面的监督与检查。针对采购单位反馈的问题、投诉及建议,专人对接、及时响应、限时整改,持续优化维修服务质量,保障采购单位合法权益。
主要服务内容: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质保期限承诺:严格执行行业最低质保标准。整车 / 总成修理质保:20000 公里或 100 日;二级维护质保:5000 公里或 30 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质保:2000 公里或 10 日。 配件质量管控:维修所用全部零部件、耗材均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保证车辆维修品质。 质量检验与责任:严格执行行业维修技术标准与工艺规范,落实三级检验、竣工合格证、质量质保制度。质保期内,因我方维修工艺、配件质量等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车辆使用管理:维修期间妥善保管采购单位车辆,未经采购单位许可,绝不挪作他用,保障车辆安全与权属。 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档案、设备、配件、人员培训等全套维修管理制度,合规规范经营。
主要服务内容: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服务标准: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供应商响应内容: 经营场地配置标准:本企业为一、二类维修企业,经营场地严格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规范要求,配套设置齐全,包含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维修工位、钣金工位、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及专用配件库,场地布局规范、分区清晰,可满足各类车辆维修作业需求。如需开展电动汽车维修业务,可独立设置专用维修车间及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满足新能源车辆维修场地专项要求。 维修设备配置标准:企业全套维修设备配置完全符合GB/T16739国家标准,设备齐全、性能完好、定期校验,可满足各类常规车型维修作业需求。针对电动汽车维修业务,额外配齐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模组充放电机、电池均衡设备、电池专用诊断设备等专项设备,同时配备对应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等全套高压防护装备,完全满足新能源车辆安全维修作业标准。
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本项目所有维修服务严格遵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开展,主要执行依据如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2023 年第 14 号令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内蒙****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89 号)。服务全过程遵从最新修订标准,如有标准更新,自动按最新规范执行,确保服务合规、标准、统一。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报价方式承诺:本企业严格按照项目采购分阶段报价要求执行,第一阶段积极响应维修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报价,承诺维修工时费不高于项目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严格控制在20%以内。第二阶段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价格档次对应档位标准执行,未列举的维修项目参照同等价位标准执行;单个维修项目议价均在第一阶段报价上限内开展,仅向下优惠,绝不高于市场行情价,报价透明合规、让利空间充足。 费用结算标准:本项目维修费用统一执行含税结算标准,维修结算总费用计算公式为: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严格规范配件资料管理,确保汽车零配件实物、进货进价单据、发票信息三者完全一致,结算流程规范、数据真实可查,无违规收费行为。
| 材料进销差价率 | % | 优惠率 | 0 - 20 | 20 |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报价方式:本企业严格执行本项目分阶段报价要求,第一阶段对维修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专项响应,承诺工时费不高于采购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第二阶段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车辆价格档次对应档位标准执行,未列明的维修项目参照同等价位标准执行;双方可在第一阶段报价上限范围内,针对单个维修项目协商议价,仅可向下优惠让利,最终报价不高于市场行情价。 费用结算方式:本项目所有维修费用均为含税价格,统一按照公式结算: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严格规范配件结算管理,确保维修所用汽车零配件实物、材料进价单据、开票信息三者完全对应一致,结算资料真实完整、合规可查。
| 工时费最高限价 | 元 | 单价 | 0 - | 100000 |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