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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小窑村、大波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宋家大院迁建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小窑村、大波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宋家大院迁建工程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市**区小窑村、大波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宋家大院迁建工程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8-28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0871-****6244)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市)(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3119;在线服务QQ:****618998 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5年7月31日发布,故不采用暗标评审。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王欣悦、刘雯佩、孔宪宇 |
| 办公电话: |
0871-****57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项目负责人: |
毛东东 |
| 经办人: |
毛东东 |
| 办公电话: |
0871-****4397 |
移动电话: |
138****0235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区小窑村、大波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宋家大院迁建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04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2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6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57.0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市**区小窑村、大波村**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宋家大院迁建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市**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招标文件中未标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的承诺或说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7)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注:联合体投标人应由牵头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其余内容应由牵头人统一进行签章。 |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①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A、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注册证书的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附有相应承诺。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对业绩无要求 |
| 其他: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①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3.3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A、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注册证书的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附有相应承诺。 (2)设计负责人要求: 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书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员工) (3)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A、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注册证书的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B、施工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附有相应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员工)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员工) (5)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的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以及社保证明扫描件(注:若投标人拟派管理团队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明;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 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3年至2025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 ② 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 ③ 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招标文件中未标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的承诺或说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7)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注:联合体投标人应由牵头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其余内容应由牵头人统一进行签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