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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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办事处****广场7号楼19层19号[****办事处]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司(****)于2024年8月30日参与**公明****公司组织“****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结果为我司“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不通过。对此,我司不认可,并对投标结果保留异议,并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事实依据:根据2024年8月30日,贵****中学发布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商务实质性审查不通过。 对于以上内容,我司不认可的依据为:我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已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实质性审查”。 针对该事实依据,我司认为,该项目投标活动存在影响项目投标公平的因素,导致我司在完全响应“商务实质性审查”要求的前提下,依然被认定为“商务实质性审查”不通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请求:请求:****交易中心,****财政局等监管部门,依法调查该项目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置不合理违规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通过条件。 其他请求: 请****交易中心,****财政局等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依法责令暂停此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投诉人对投标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交易中心、财政部门等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应按照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回复函 ****: 我公司于2024年09月02日收到贵单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的关于“****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项目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单位质疑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1:我司(****)于2024年8月30日参与**公明****公司组织“****小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结果为我司“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不通过。对此,我司不认可,并对投标结果保留异议,并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事实依据:根据2024年8月30日,贵****中学发布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商务实质性审查不通过。对于以上内容,我司不认可的依据为:我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已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实质性审查”。 针对该事实依据,我司认为,该项目投标活动存在影响项目投标公平的因素,导致我司在完全响应“商务实质性审查”要求的前提下,依然被认定为“商务实质性审查”不通过。 回复:****公司为****,公告发布平台****交易中心,贵单位均表述错误。经我公司查阅评审资料并咨询该项目评审专家,贵单位未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条第②款的内容,未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因此,贵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未通过商务实质性审查。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你单位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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