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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公告(二次)招标文件已发布,为保障招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一、补充内容
1、比价保证金1万元,按户缴纳,如:潜在承租人意向承租2户,则比价保证金为2万元,以此类推。
2、我方在宣布中标承租人后,中标承租人应在3小时内当场缴纳所承租房屋的承租履约保证金,所缴纳保证金金额根据琅矿业《2024》41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视为自动放弃该房屋承租权,且比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承租人须在3日内与****签订《房屋租赁经营合同》并按招租公告要求缴纳首次房屋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缴纳首次房屋租金,视为自动放弃该房屋承租权,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据其报价签订合同。
4、比价现场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等竞价的方式产生承租人时,招租报价(一次)提交后(现场不唱标),承租人须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价为最终成交价。
二、关键事项提示
1、本补充说明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公告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须仔细研读本补充内容,按补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因未关注本公告导致的投标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原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春林;联系电话:055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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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