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2026年营养餐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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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202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修**202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修**202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工业园A-16****工业园印刷平台建设项目1号车间1层1号附2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按照**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周报”数据的价格 1.蔬菜价格是毛菜的价格,采购损耗、分拣损耗、运输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2.水果是整箱整件的,采购损耗、分拣损耗、税费及运输费用等。 3.白条猪肉,分割损耗未考虑进成本(如猪板油及淋巴肉等)
事实依据:附件3:****学校食堂食材管理和价格生成机制中,就价格生成:(一)生成规则。价格采取农产品市场监测上月数据和组织询价相结合的方式生成,优先采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周报”数据,“监测周报”没有的食材再采用“**农产品物流园”发布数据,县教育局与配送(中标)企业共同对数据来源、食材与实际配送是否一致等进行确定,原则上以此作为定价依据。在监测数据没有的商品,采取询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食材(商品)单价。基地直供的食材纳入实地询价的范围。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筑教发[2025]53号)中第七条采购管理规范食堂食材采购。由各区(市、县)具体负责,参照《****学校集体用餐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本区域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严格执行大宗食材“四统”****学校食材配送供应商进行集中招采。第二十七条 食材询价定价管理。****教育厅《****学校学生餐食材询价定价工作机制(试行)》,由具体实施招际的主体单位牵头,成立由教育部门、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学校、配送企业、家长****小组,每月深入辖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原则上不少于3个大型衣贸市场或批****农贸市场数呈****超市作补充)调查食材价格,对米面、蔬菜、楼油、肉蛋、干货调料、水果牛奶等多种食材类型进行现场询价,每次询价参与人数至****学校、供应商代表等),在不少于三个以上的地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进行价格调查,对询价结果进行汇总测算,根据实地走访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学校食堂食材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食材供应质量和价格的公正性,实现食材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实现学生餐资金效益最大化 标书代写
请求:修改招标文件中关于价格生成机制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答复及相关事实依据: 1.《采购文件》投标报价函中已明确“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专利费、人力**费、调研费、专用工具价、培训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一切成本费用,贵单位应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报投标报价。 2.采购人根据《****小学生餐食材询价定价工作机制(试行)》常态化开展询价,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学校食堂食材管理和价格生成机制》,价格采取农产品市场监测上月数据和组织询价相结合的方式生成。价格生成机制中优先采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周报”数据为官方指导价,“监测周报”没有的食材再采用“**农产品物流园”发布数据,采购人与配送(中标)企业共同对数据来源、食材与实际配送是否一致等进行确定,符合《****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筑教发[2025]53号)》****学校食堂食材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实现食材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实现学生餐资金效益最大化。 综上所述,贵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标书代写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小学生餐食材询价定价工作机制(试行)》及根据《****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筑教发[2025]53号)》“****学校食堂食材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食材供应质量和价格的公正性,实现食材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实现学生餐资金效益最大化。” 贵司对本答复不满意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5
答疑公告
修文县2026年营养餐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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