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修**202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001Q9项目名称:修**202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P520********001Q9001品目名称:修**2026****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观山街道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A地块1号楼21层5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1.被质疑人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其投标资质及技术条件是否存在虚假应标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2.****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质疑人与被质疑人的评分是否存在主观倾向性、标准不统一或重大评分错误,致使评审结果显失公平。 3.本次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法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流程,是否存在影响公正评标的程序违法行为。 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经质疑人对比分析,在企业资质等级、同类项目业绩、拟派团队人员资历、技术方案响应、投标报价等方面双方虽旗鼓相当,但是在价格分得分上,质疑人认为评委的主观臆断较重,最终中标结果落到被质疑人之手。对此,质疑人提出以下事实与理由: 1.关于中标人资格:质疑人怀疑被质疑人不满足资质主体要求,原因:(1)有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前科,2022年12月28日,被质疑人因食品安全问题(农药残留超标),****管理局做出:修市监处罚(2022)189号行政处罚,说明被质疑人后续可能继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2)法律风险较高,对外披露的司法风险多达6个,主要涉及食材供应的买卖合同纠纷,企业信誉堪忧,恐增加采购方的诉累。据此,质疑人认为被质疑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或“实质性技术要求”;(3)被质疑人和永辉彩食****公司都是永****公司****公司,因此被质疑人与永辉彩食****公司属于“****公司”。2026年3月,永辉彩食****公司在军队采购领域发生严重失信事件,依据军队采购网 zt****130627 号公告,****管理部门对其作出了:自 2026 年 3 月 13 日起暂停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无明确期限,需整改验收合格后申请恢复)。处罚事由:在项目编号 **** 的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活动中,投标提供虚假材料(严重违规失信行为)。鉴于永辉彩食****公司的严重失信,已被军队拉黑,****公司是否诚信参与投标应当高度重视。试想一下,军队采购涉及到国防建设,事关重大,若是在战时,军队采购面临供应商的弄虚作假,恐影响军事动员及战斗力,后果不可谓不严重。被质疑人与永辉彩食****公司一样都是永****公司****公司,在经营管理****公司的控制,而被质疑人是否满足投标的诚信要求存在很大的问号。正因为永****公司****公司监管不力,无视军队采购事关国防建设的严肃问题,****公司的监管才出现了弄虚作假的情况。被质疑人同样作为永****公司的子公司,质疑人有理由高度怀疑被质疑人提供的投标材料可能缺乏真实性,有必要对其资质、信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复核。 2.关于评审公正性:****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可能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客观有效打分的情况。在同一批次的采购中,在“修**2026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P520********001PI001)的主观评分方面,质疑人的汇总评分为4.29,而被质疑人的汇总评分为4.00,质疑人高出其0.29;而在本项目的主观评分上,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分数都是4.86。很显然,在主观评分方面,评委存在比较严重的脱离实际的主观臆断情况,存在脱离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的嫌疑。同时基于前述,在被质疑人存在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行政处罚的前科和“家风不正的信用风险”的情况下,质疑人高度怀疑被质疑人投标材料的真实性。 3.关于程序合规性:质疑人认为本次招标程序不仅存评分方面严重主观倾向的程序性瑕疵,同时也不排除有内定中标人的嫌疑,该等瑕疵和嫌疑直接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合法性。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请求:1.依法对本次评标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对被质疑人的投标资质、投标文****委员会的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2.向质疑人书面告知核查结果并提供核查结果的佐证材料。 3.若经核查,被质疑人确实存在不符合中标条件、评标过程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请求贵单位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宣布本次中标结果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确定中标人。 标书代写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1.****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委员会审查,**彩食****公司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供应商的主观评分项享有评审权,各评委基于自身专业独立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评价及打分,未发现贵单位所述存在主观倾向性、标准不统一或重大评分错误等情况。 4.经核实,**彩食****公司“修市监处罚(2022)189号行政处罚”为螺丝椒抽检,不能判定后续可能继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5.本次评标程序按****交易中心相关流程进行独立评审。 6.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第6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彩食****公司不属于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贵单位提出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标书代写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小组****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八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2.根据《**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八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贵司对本答复不满意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标书代写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589330597_373206295.pdf下载预览
附件_589330597_373206294.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