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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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市******开发区沙文镇金苏大道2640号绿地**会第8-11栋(11)9层1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单位客观及主观分评分
事实依据:客观分我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放齐,且我公司做本项目已有4年多,主观方案按照现场实际编写,可操作性强,但是得分偏低。
法律依据:招标文件
请求:请评分专家回复主观评分是哪里不足,客观评分是那些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要求重新评审。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对于质疑****委员会辅助答疑,关于自身客观分问题,评审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客观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不存在随意扣分情形。二是主观分评审,评审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结果。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事实、有效证据及法律依据。综上,贵司质疑事项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诉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对所提诉求不予采纳。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7
答疑公告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质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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